汉阴县以“四个规范”推行党务公开,以党内民主推进基层民主,切实把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必须公开的共性内容、应当公开的个性内容和从严界定不公开的内容分为三类,分别作了明确规定,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务公开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工作、议事、决策制度程序、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发展党员工作、党支部工作情况、党费收缴情况、困难党员名单、党员慰问经费使用等党内主要事务和组织活动中应该让党员群众知晓的事项等内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内容从严界定为不公开内容。 二是规范公开程序。遵循依法依纪、注重实效、真实公正的原则,严把审核、预公开、公开、反馈四个环节,即:每项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由党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特别重大的,报经上级审核把关;每项公开内容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需要进行调整的予以调整,并在调整后及时公开;明确专人对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照规定程序按时进行公开,并进行定期或即时更新,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规范公开时限。按照“尽量早公开、公开尽量长”的要求分别规范公开的时限,让党员群众及时了解党内事务的具体内容、进展情况及效果。 四是规范公开形式。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党务公开主要以党务公开栏为主,根据公开的时间和内容选择不同的公开形式。对在党内公开的内容主要采取党内有关会议、文件等形式公开;对在党外公开的主要采取公开栏、互联网、有线电视、通报等形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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