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名额及具体岗位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共19名,其中:市委办公室文字政务工作人员3名,市委组织部3名,市委宣传部2名,市委政策研究室2名,市委讲师团工作人员2名,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1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3名,市档案局文秘工作人员1名,市妇联2名。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市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水平,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报考岗位工作。 3、有一定的文字语言表达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履行职责的业务能力水平。 4、近两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1、报考市委办公室机关文字政务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市委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2年以上(2006年8月底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市委宣传部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2年以上(2006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文字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市委讲师团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2年以上(2006年8月底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市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5年以上(2003年8月底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报考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区基层人民法院专项编制岗位上工作满5年以上,年龄在38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8、报考市档案局机关文秘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文秘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30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9、报考市妇联机关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工作满2年以上(2006年8月底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科级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公开选调程序及办法 主要包括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三个环节,采取逐轮淘汰的方式进行。即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面试人选,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选,笔试、面试成绩不累计,不带入下一环节。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1、宣传动员阶段。印发实施方案,发布公开选调公告、简章,公布报名资格条件,动员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2、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应填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介绍信及能证明本人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资料、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四张。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本单位党委(党组)或县区委同意。 报名地点设在市委组织部。报名结束后,依照《简章》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请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面向社会公布,发给《准考证》。根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文件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务费100元。 各岗位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4。未达到1:4的,按比例递减公开选调名额。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理论知识和文字写作一门,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理论、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文字写作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面向社会公布。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5、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现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健康标准,在指定的具有二级乙等以上资格条件的医院,对面试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及考察对象面向社会公布。 6、组织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表现。 7、确定选调人选及办理调动手续。综合考察情况,提出选调人选初步意见,提请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时间安排 9月1日至7日为宣传阶段;9月8日至10日为报名阶段;9月17日上午进行笔试;9月21日进行面试;9月25日至28日组织考察。笔试、面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安康市市级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要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安康市市级党群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3288861 监督电话:3182295 3288743
安康市市级党群部门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