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廉政勤政承诺,打造国土干部良好形象。制定下发《承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活动指导思想,承诺的内容、方法和步骤。通过个人“提”诺、组织“审”诺、签名“定”诺、公开“示”诺、承诺对象“践”诺、民主“评”诺等六个环节,全系统党员干部结合单位和自身岗位实际,有的在做好本职工作,强化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方面提出了承诺事项。有的在自身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提出承诺事项,承诺事项做到了内容明确,具体实在,重点突出,切实可行。 开展“群众满意国土干部”和“不受欢迎国土干部”的评选活动。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行风监督员意见和建议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创评”工作实施方案,从方便基层、方便群众、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学习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群众公认的原则,由辖区内建房户、村组干部、驻地党委、政府、纪委及各站办所对国土干部进行量化打分,对评选出的“人民满意的国土干部”由局党组通报表彰,进入个人档案。对评选出的“最不受欢迎的国土干部”,进行通报批评,由局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向局党组提交书面整改措施,按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进行惩处,取消其一切评优资格。连续2年评定为“最不受欢迎的国土干部”的,年终公务员考评确定为“不称职”格次。 实行轮岗交流,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出台《汉阴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轮岗交流办法》,规定对局下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在一个岗位连续工作任期满4年的由局党组定期考核、上报市局党组批准,进行调任、转任、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轮岗,局机关股级干部在一个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的中层干部在局机关各股级单位及基层副职之间进行交流;一般干部职工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重要岗位(财务、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等岗位)满3年的,定期轮岗交流。新分配的人员,必须先到基层国土规划所锻练3年以上;局机关35岁以下的工作人员,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分期分批交流到基层所锻炼;基层所干部在同一个所工作满5年以上的,必须异地轮岗交流;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实行满两年定期调整。通过轮岗交流,既提高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又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队伍工作热情。 |